中檢所標準品常見問題:新批出來了,是不是舊批就不能用了?
品種現售批次的前一批次標準物質,以公告通知中《國家藥品標準物質供應新情況》公布的有效使用期限為準。
若出現同批品種在不同期發布信息不同的情況,以最新一期的公告內容為準。
若在有效使用期時間范圍內發布了品種停用信息,以停用信息為準。
對于有效使用期限外的標準物質以及未規定有效使用期限的非最新批次(一般指在國家藥品標準物質供應目錄中不收載的老舊批次),我院將不再對其進行質量監測,用戶如若繼續使用,其特性量值及適用性請自行驗證,是否能夠使用是根據品種的性質和穩定性實驗結論確定的。
建議:用戶隨買隨用,不要大量囤積,以免過期作廢影響使用造成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