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來樣填寫的內容如品名、批號、抽樣數量等取樣信息進行復核,填寫來樣登記表,并依據樣品保存條件將樣品至專門地點存放。分析員依據請驗單得到分析任務后向負責來樣登記的人員領取樣品,分析時應注意保持樣品不受污染,分析完畢后應及時將樣品歸還負責來樣登記的人員,不得隨意丟棄。如樣品屬毒pin,應嚴格按照毒pin管理制度進行操作。
1、分析剩余樣品不得隨意丟棄,應由負責來樣登記的人員交至實驗室置專門地點存放,等待統一處理。
2、成品留樣應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中間體及投料用原料應至少保存三個月,過期樣品應統一處理。